勞工作業環境監測

監測項目及頻率一覽表 (←如需下載請點選)
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之場所 監測項目 監測頻率
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 二氧化碳 每六個月/次
噪音暴露工作日達八小時,且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八十五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 噪音 每六個月/次
1. 於鍋爐房從事工作之作業場所。 綜合溫度熱指數 每三個月/次
2. 處理灼熱鋼鐵或其他金屬塊之壓軋及鍛造之作業場所。
3. 鑄造間內處理熔融鋼鐵或其他金屬之作業場所。
4. 處理鋼鐵或其他金屬類物料之加熱或熔煉之作業場所。
5. 處理搪瓷、玻璃及高溫熔料或操作電石熔爐之作業場所。
6. 於蒸汽機車、輪船機房從事工作之作業場所。
7. 從事蒸汽操作、燒窯等之作業場所。
 
粉塵危害預防標準所稱之特定粉塵作業場所粉塵作業 粉塵 每六個月/次
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所稱之有機溶劑作業場所 第一種溶劑 每六個月/次
第二種溶劑
附表一
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所列之部分特定化學物質 甲類物質 每六個月/次
乙類物質
丙類第一種物質
丙類第三種物質
丁類物質
附表二
鉛中毒預防規則所稱之鉛作業場所 每一年/次


➤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,企業應定期對勞工工作環境中存在的物理性、化學性危害因子作監測,依監測報告數值判斷該環境存在危害因子是否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。 本公司監測技師團隊具有職業衛生高考技師證、甲級物理性因子全國技術士證、甲級化學性因子全國技術士證,並皆具有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,可彈性配合企業假日或夜間…等特殊作業時間進行監測,並依循法令規範為企業撰寫詳細的採樣計劃及策略,也可依企業需求協助進行歷年暴露數據統計分析。

研究顯示:勞工滿意度與企業經營績效呈現高度的正相關!在環境標準(E)、社會標準(S)、公司治理(G)的風潮下,勞工健康被視為企業永續的關鍵,企業投注資源促進勞工身心健康使滿意度提高。